消字号卫生许可证办理对标签的要求
在办理消字号卫生许可证时,对于产品标签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以标签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1. 命名规则:
- 产品名称不得使用病症、症状、功能文字,也不得使用夸大功能、效果或误导消费的商标名称。
- 通用名应当准确科学,可以是表明主要原料、主要功效成分或产品功能的文字,但不得使用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的文字。
- 属性名应当标明产品的客观形态,如果是消费者已知晓其属性的传统产品,可省略属性名。
- 禁止使用虚假、夸大和化的词语,如“texiao”、“高效”、“奇效”等。
- 禁止使用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
- 禁止使用已经批准的药品名称。
2. 标签内容:
- 产品标签应包含产品名称、生产厂家信息、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基本信息。
- 消毒剂、消毒器械的名称、剂型、型号、批准文号、有效成分含量、使用范围、使用方法、有效期/使用寿命等应与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或备案时的一致。
- 对于有特定储存、运输条件安全性要求的产品,应在标签中明确注明。
3. 标签格式与语言:
- 标签应采用中文标识,如有外文标识的,其展示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 禁止使用外文字母、汉语拼音符号(注册商标或必须用外文字母符号的需要在说明书中用中文说明)。
4. 其他要求:
- 禁止在标签上出现误导消费者的信息,如暗示产品具有治疗作用等。
- 标签的排版、字体、颜色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以信息的清晰度和可读性。
在办理消字号卫生许可证时,应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对标签进行设计和制作,以产品的合规性和安全性。同时,企业还应定期对标签进行自查和更新,以适应市场和法规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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