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省办理一般液态单元、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化妆品生产许可证,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满足特定的条件。以下是对该许可证办理过程的详细解析:
一、办理流程准备申请材料: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厂区总平面图(包括厂区周围30米范围内环境卫生情况)及生产车间(含各功能车间布局)、检验部门、仓库的建筑平面图。
生产设备配置图。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生产场所合法使用的证明材料(如土地所有权证书、房产证书或租赁协议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递交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签订的委托书。
企业质量管理相关文件,至少应包括:质量安全责任人、人员管理、供应商遴选、物料管理(含进货查验记录、产品销售记录制度等)、设施设备管理、生产过程及质量控制(含负面反应监测报告制度、产品召回制度等)、产品检验及留样制度、质量安全事故处置等。
工艺流程简述及简图(不同类别的产品需分别列出);有工艺相同但类别不同的产品共线生产行为的,需提供产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和风险分析报告。
施工装修说明(包括装修材料、通风、消毒等设施)。
证明生产环境条件符合需求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当是由经过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检验出具的1年内的报告),至少应包括生产用水卫生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车间和检验场所工作面混合照度的检测报告等。特别地,生产眼部用护肤类、婴儿和儿童用护肤类化妆品的,其生产车间的灌装间、清洁容器储存间空气洁净度应达到30万级要求,并提供空气净化系统竣工验收文件。
企业按照《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开展自查并撰写的自查报告。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现场核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后,会组织专家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确认企业的生产条件、设施、设备、工艺流程、人员管理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审批与发证:
经过现场核查和资料审查后,如果企业符合相关要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颁发《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生产场地与环境:
企业需具备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和生产设施设备。
生产车间的布局、设施、设备等需满足生产工艺流程的要求,并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技术人员与检验设备:
企业需拥有与化妆品生产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包括生产、质量控制、技术研发等方面的人才。
企业需配备专职检验人员以及相应的检验设备,能够对生产的化妆品进行质量检验。
质量管理体系:
企业需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安全责任人、人员管理、供应商遴选、物料管理、设施设备管理、生产过程及质量控制、产品检验及留样制度、质量安全事故处置等方面的内容。
安全生产:
企业需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包括防火、防爆、通风、照明等方面的规定。
三、注意事项了解政策与要求:
在办理生产许可证前,企业应详细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积极配合现场核查:
在现场核查过程中,企业应积极配合专家的检查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及时整改问题:
如果企业在现场核查或资料审查过程中被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并重新提交申请材料。
,办理湖南省一般液态单元、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化妆品生产许可证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满足特定的条件。企业在申请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并自身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和质量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