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粉单元化妆品生产车间装修要求
长沙粉单元化妆品生产车间的装修要求应满足化妆品生产的特殊需求和卫生标准,以下是一些关键的装修要求:
一、车间布局与功能区域划分
1. 功能区域:原则上应设置原料间、制作间、半成品存放间、灌装间、包装间、容器清洁消毒干燥存放间、仓库、检验室、更衣室、缓冲区、办公区等,以防止交叉污染。
2. 空间要求:制作、灌装、包装间的总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人均占地面积不得小于4平方米,车间净高不得小于2.5米。
二、地面、墙面与天花板装修
1. 地面:应平整、耐磨、防滑、无毒、不渗水,便于清洁消毒。需要清洗的工作区地面应有坡度,不积水,并在较低处设置洁净地漏。
2. 墙面:必须采用耐水、耐腐蚀、防静电、易清洁的材料,如PVC板、304不锈钢板、玻璃钢板等,且尽量减少凹角,以减少积尘点。
3. 天花板:应选用防折、抗菌、抗霉的材料,且应平整、无缝、耐磨,无积灰、虫蛀等现象。
三、空气净化与消毒设施
1. 空气净化装置:采用空气净化装置的生产车间,其进风口应远离排风口,进风口距地面高度不少于2米,附近不得有污染源。
2. 紫外线消毒:若采用紫外线消毒,紫外线消毒灯的强度不得小于70微瓦/平方厘米,并按照30瓦/10平方米设置,离地2米吊装。
3. 空气洁净度:空气中细菌总数不得超过1000个/立方米。半成品储存间、灌装间、清洁容器储存间、更衣室及其缓冲区必须有空气净化或空气消毒设施。
四、温湿度与噪声控制
1. 温度:冬季应大于16℃±2℃,夏季应小于26℃±2℃。
2. 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65%之间。
3. 噪声:应小于或等于65分贝(A)。
五、照明与新风补充
1. 照明:照度应大于或等于300勒克斯,工作面混合照度不得小于220勒克斯。
2. 新风补充量:应为总送风量的20%\~30%。
六、其他特殊要求
1. 卫生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配备经培训的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2. 人员要求:进入车间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佩戴上岗证,且应遵守严格的进出流程,包括换鞋、更衣、风淋等步骤。
3. 货物进出:所有进入车间的物料、原辅料、工器具、包装材料等均需在货物通道外面清扫、清洁其外表,再进入货物缓冲间。
4. 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废气、废渣必须经过处理,达到国家有关环保、卫生要求后方可排放。
,长沙粉单元化妆品生产车间的装修要求涵盖了布局、材料选择、空气净化、温湿度控制、照明与新风补充以及卫生管理等多个方面,以化妆品生产的安全性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