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塑料保鲜盒生产许可证的办理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需要企业满足一系列的条件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以下是根据多个来源信息整理出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一、办理流程
1. 领取登记表格与核名初审
- 到所在地工商所领取登记表格,办理企业名称的核名初审。
2. 审批核名
- 将初审材料提交到分局登记大厅进行核名的审批。
3. 办理前置审批
- 根据相关规定,办理食品塑料保鲜盒生产所需的前置审批手续。
4. 注册登记
- 携带所有相关文件、证件,到所在地工商所进行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5. 提交生产许可证申请
- 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食品用塑料包装(包括保鲜盒)的生产许可证申请。
6. 申请受理与审查
-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将受理申请,并发放受理通知书。
7. 实地核查
- 审查将组织审查组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包括生产条件、设备、检验手段、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核查。
8. 审核发证
- 经审查、核查合格后,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将颁发《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二、所需材料
1. 基本材料
- 《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 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申请时需携带原件)
- 企业组织代码证复印件(企业申请时需携带原件)
2. 环保与材料证明
- 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核发的符合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企业申请时需携带原件)
- 企业生产使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规定、安全卫生要求的《企业自我声明》
- 如原辅材料种类超出国家标准规定范围,需提交安全评价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3. 技术与工艺文件
- 产品型式检验报告(也可在企业实地核查时提交)
- 产品使用说明书或产品标签(内容应包括产品使用方法、使用注意事项、用途、产品使用环境、使用温度、使用的原辅材料类型等)
- 企业生产管理制度清单、质量管理制度、清洁生产制度等
- 生产设备清单、检验仪器设备清单、现有标准清单等
- 工艺流程图及标注关键控制点,以及关键控制点的管理办法和操作控制程序
4. 其他材料
- 质量考核办法、购买质量控制制度、原辅材料合格检验证明或报告、原辅材料供方评价准则、原辅材料使用台账、购买文件等
- 不合格品管理办法、销售记录、已售出的不合格品召回制度、退货品管理制度等
三、注意事项
- 在整个办理过程中,企业应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并按照要求逐项准备齐全。
- 企业在办理前应仔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审查细则,自身条件符合申请要求。
- 办理过程中可能涉及多个部门和环节,企业应保持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办理进度和注意事项。
请注意,以上信息和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办理时还需以当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