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接触用塑料制品生产许可证的办理,主要是产品在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和使用过程中不会对食品安全造成影响。在中国,这类产品的生产许可证通常称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具体要求如下:
生产条件:生产场所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包括清洁卫生、通风照明、防尘防虫等要求。生产设备和工具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定期进行维护和清洁。
原材料控制:使用的塑料原料和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含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应建立原材料供应商评估和管理机制,原料来源的可靠性。
生产过程控制:生产过程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食品安全法规,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环境的卫生控制、生产过程的监控、产品质量的检验等。应建立和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如ISO 22000或HACCP。
产品检测:成品必须经过严格的质量和安全检测,包括物理性能检测、化学成分分析、微生物检测等,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标签和说明书: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应清晰、准确,包含产品名称、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信息、使用和清洗指导等。
人员培训:所有涉及食品接触用塑料制品生产的人员应接受食品安全和卫生知识培训,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法规和生产操作规范。
许可申请: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或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机关提交申请,包括生产条件、产品检测报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等相关材料。
现场审核:发证机关将组织专家对生产现场进行现场审核,评估生产条件、管理体系、产品检测等是否符合许可要求。
证书颁发:通过审核后,发证机关将颁发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允许企业合法生产食品接触用塑料制品。
以上要求是基于中国食品安全法规的基本要求,具体操作时,应详细咨询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发证机关,以获取较准确的指导和要求。办理许可证的过程中,企业应积极准备,生产条件、产品和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标准,以顺利通过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