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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接触用塑料包装生产许可证应执行哪些安全标准

发布:2024-03-20 15:02,更新:2024-04-28 09:00

食品接触用塑料包装生产许可证应执行一系列安全标准,这些标准旨在塑料包装材料在接触食品时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同时保障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首先,应遵守食品接触材料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这包括三个主要层次:通用安全要求、添加剂和产品标准以及方法标准。通用安全要求规定了食品接触材料的基本安全性能,而添加剂和产品标准则针对特定的塑料材料,如聚乙烯(PE)、聚对苯二甲乙二醇脂(PET)、高密度聚乙烯(HDPE)等,制定了详细的安全要求。方法标准则提供了检测和评估食品接触材料安全性的测试方法。


其次,对于食品接触用塑料包装的生产企业,还应符合特定的生产许可条件。这些条件包括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符合相关标准的厂房、设施和环境等硬件要求,建立健全管理体系,产品质量稳定安全,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此外,企业还需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并接受现场审查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生产许可证。


在具体的安全标准方面,应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 无毒无害:塑料包装材料应无毒无害,不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如重金属、有害添加剂等。

2. 稳定性:塑料包装材料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在接触食品时不易发生化学变化,不会释放有害物质到食品中。

3. 适用性:塑料包装材料应适用于所包装的食品类型,不会对食品产生不良影响,如改变食品的味道、颜色等。


食品接触用塑料包装生产许可证应执行一系列严格的安全标准,以食品包装材料的安全性和合规性。这些标准涵盖了从材料选择、生产过程到产品质量的各个方面,为消费者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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