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5211159178

长沙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对厂房面积要求

发布:2024-06-12 11:44,更新:2024-09-28 09:00

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及其实施条例,长沙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对厂房面积的要求如下:

  1. 总建筑面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总建筑面积应满足生产需要,并符合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和食品安全管理的要求。

  2. 生产区域面积:生产区域的面积应根据食品品种、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等因素确定,确保有足够的空间进行原料存放、加工制作、包装灭菌等生产活动。

  3. 功能区域划分:生产区域应合理划分为原料准备区、加工区、包装区、成品贮存区等功能区域,每个区域的面积应根据实际生产需要合理设置。

  4. 卫生要求:厂房内应保持清洁卫生,避免交叉污染,生产区域的地面、墙壁、天花板等应易于清洁和消毒。

  5. 通风换气:厂房内应设置合理的通风换气系统,确保空气流通,控制温湿度,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6. 采光照明:厂房内应有充足的自然光或人工照明,确保生产区域内光线均匀,满足生产操作的需要。

  7. 安全设施:厂房内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设备、紧急疏散通道等,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8. 生产设备布局:生产设备的布局应符合工艺流程,确保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同时考虑到设备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维护空间。

  9. 仓储条件:原料仓库和成品仓库的面积应根据生产需求合理设置,确保原料和成品的质量安全。

  10. 扩建或改建:如企业需要扩建或改建厂房,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并向原发证机关报备。

请注意,上述要求可能会根据具体的食品类别、生产工艺以及地方政府的具体规定有所不同。在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之前,建议咨询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获取Zui新的详细要求和指导。

01 (2).jpg

联系方式

  •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朝阳街道韶山北路139号文化大厦1902、1903房A3
  • 电话:15211159178
  • 联系人:唐女士
  • 手机:15211159178
产品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