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相关产品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证办证指南
食品相关产品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证的办证指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申请条件
1. 企业资质:申请企业需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覆盖所申请生产或加工的产品。
2. 人员要求:企业应拥有与所申请生产的产品相适应的技术人员,以及负责食品安全和质量管理的相关人员。
3. 生产条件:具备与所申请生产的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包括生产场所、设备、工艺流程等。
4. 管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责任制度,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5. 符合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二、申请材料
申请生产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的企业,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具体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以下为一般要求):
1. 申请书:填写并提交《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2. 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供核对。
3. 环保障明: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核发的符合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供核对。
4. 组织代码证复印件:提供企业组织代码证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供核对。
5. 原辅材料声明:企业生产使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规定、安全卫生要求的《企业自我声明》。
6. 安全评价报告:当企业生产使用的原辅材料的种类超出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时,应提交安全评价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7. 生产管理制度清单:提供企业生产管理制度清单,包括质量管理、卫生管理、设备管理等制度。
8. 型式检验报告:产品型式检验报告(也可在企业实地核查时提交)。
9. 产品使用说明书或标签: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或产品标签,内容应包括产品使用方法、使用注意事项、用途、产品使用环境、使用温度、使用的原辅材料类型等文字、图示及警示内容。
10. 其他材料:根据产品审查细则中规定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三、申请流程
1. 提交申请:企业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
2. 材料审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如材料符合要求,则受理申请;如材料不符合要求,则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要补正的内容。
3. 实地核查:审查组织审查组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核查内容包括生产场所、设备、工艺流程、管理制度等。
4. 审批发证:经审核和实地核查符合要求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将签署审批发证意见,并发放《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证》。
四、注意事项
1. 真实性: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2. 完整性: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有效,避免因材料不全而延误审批。
3. 时效性:关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及时在有效期满前申请延续或变更。
4. 合规性:在申请过程中及获得生产许可证后,企业应持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产品质量和安全。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申请流程和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在申请前详细咨询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以获取较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