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办理消毒产品生产许可证前,企业需要进行自查,以自身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以下是一份详细的自查清单,供企业参考:
一、企业资质与基本信息工商营业执照:企业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消毒产品生产或相关内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企业名称与地址:企业名称、地址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且符合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
二、生产场地与设施生产场地选址:
是否与可能污染产品生产的有害场所保持足够的距离(通常不少于30米)。
是否建于非居民楼内,且周围环境整洁,无积水、无杂草、无生活垃圾等。
生产场地布局:
厂区行政、生活、生产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是否合理,生产区与生活区是否分开。
生产车间、辅助用房、质检用房、物料和成品仓储用房等是否衔接合理,且面积和空间与生产规模相适应。
生产设施与设备:
是否配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设备,如配料间、制作加工间、分(灌)装间、包装间等。
设备性能、安全性、维护状况等是否良好,且符合相关标准。
卫生设施:
是否设置有效的防尘、防虫、防鼠、通风等设施。
厕所是否采用水冲式,且地面、墙壁、便槽等易于清洗消毒。
三、生产工艺与质量管理生产工艺流程:
是否制定详细的生产工艺流程图,并明确各工序的操作规范。
生产工艺是否合规,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质量管理体系:
是否建立并执行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是否具备相应的产品卫生质量检测能力,或委托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确认的检验进行批次检验。
产品检验与报告:
是否对原材料和成品进行抽样检测,并出具产品检验报告。
产品检验报告是否真实有效,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四、产品标签与说明书产品命名:
是否符合卫生部的有关规定,且未出现夸大或暗示治疗效果的情况。
标签与说明书:
是否按照卫生部《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编写。
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且未出现夸大或暗示治疗效果的情况。
五、其他要求员工健康与培训:
生产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并接受相关培训。
是否制定并执行员工个人卫生制度。
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
是否制定并执行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相关制度。
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不合格品等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六、自查结论与整改在完成自查后,企业应形成自查报告,并对照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进行整改。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部分,应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
请注意,以上自查清单仅供参考,具体要求和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在办理消毒产品生产许可证前,企业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政策和要求,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