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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用包装、容器生产许可证办理要求

发布:2024-08-21 14:03,更新:2024-11-09 09:00

食品用包装、容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旨在食品包装和容器的安全性和卫生性,防止食品在包装和储存过程中受到污染。办理食品用包装、容器生产许可证,企业需满足以下要求:

  1. 企业资格

    • 企业应具备合法的工商登记和法人资格。

    • 企业经营范围应包括食品用包装、容器的生产。

  2. 生产条件

    • 生产场所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包括清洁、通风、防尘、防鼠、防虫等要求。

    • 生产设备和工艺应符合相关标准,产品安全、无害。

    • 应具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和实验室,以检测产品质量和安全。

  3. 质量管理体系

    • 应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如ISO 9001或HACCP等,生产过程的控制和产品的质量。

    • 需要制定并执行产品标准,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4. 人员要求

    • 应有合格的生产管理和技术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

    • 关键岗位人员应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

  5. 产品安全

    • 生产的食品用包装、容器应不含有害物质,不会对食品安全造成影响。

    • 产品应通过相关检验,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6. 标签标识

    • 产品应有清晰的标识,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者信息等。

  7. 法律法规遵守

    • 企业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8. 其他要求

    • 应具备产品追溯体系,产品可追溯性。

    • 需要制定并执行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应对可能的食品安全事件。


企业申请食品用包装、容器生产许可证时,需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供包括企业资质、生产条件、质量管理体系、人员资质、产品检测报告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进行现场审核和产品抽样检测,确认企业是否符合上述要求。审核通过后,企业将获得食品用包装、容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通常为5年,到期前需进行复审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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