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沙,办理SC食品生产许可证后的变更与注销流程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和程序。以下是根据相关信息整理的具体步骤和注意事项:
一、SC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变更
变更条件
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当食品生产者名称、现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且符合法定条件时,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
变更流程
1. 准备材料:
- 《食品生产许可变更申请书》
- 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原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及品种明细复印件
- 与变更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如生产场所布局图、生产工艺流程图等)
2. 提交申请:
- 可以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也可以到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窗口提交。
- 提交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3. 审核与核查: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 如需现场核查,会下发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通知书,并安排实地核查。
4. 领取新证:
- 审核通过后,原发证部门会颁发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 申请人需到建议地点领取新证,或通过EMS快递送达。
二、SC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注销
注销条件
食品生产者因各种原因不再从事食品生产活动,需要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注销流程
1. 准备材料:
- 食品生产许可注销申请书
- 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及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
- 工商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如已注销)
- 其他相关材料(如较近一次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报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合格证明等)
2. 提交申请:
- 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可以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也可以到窗口提交。
3. 审核与公示: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 符合注销条件的,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
4. 注销结果:
- 公示期满后,原发证机关将注销材料报送至审批机关进行审批。
- 审批通过后,原发证机关会发出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通知书,并将该许可证作废。
注意事项
- 在办理变更与注销过程中,应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 如需现场核查,应提前做好准备,生产场所、设备、工艺等符合相关要求。
- 注销后,不得再从事相关食品生产活动,否则将视为违法行为。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实际情况和较新政策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访问其网站获取较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