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对长沙SC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现场核查有一系列严格的要求,以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以下是根据相关信息归纳的主要核查要求:
一、生产场所与环境
1. 车间卫生与消毒:
- 检查车间的卫生状况,无污垢、无杂物堆积,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 核查消毒手段和设备的配置情况,要求设备齐全且能有效杀灭微生物。
2. 厂区及周边环境:
- 要求生产场所周边和厂区环境整洁,无有毒有害污染源,且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 厂区布局应合理,功能区域划分明确,生产流程顺畅且符合卫生要求。
二、设备设施与布局
1. 生产设备设施:
- 核查申请人提交的生产设备设施清单是否与现场一致,设备材质、性能等是否符合规定并满足生产需要。
- 自行对原辅料及出厂产品进行检验的企业,需具备符合规定的检验设备设施,且性能和精度需满足检验需要。
2. 布局与工艺流程:
- 检查生产场所的布局是否合理,符合生产工艺流程的需求。
- 核查生产工艺流程图和操作规程是否齐全,操作人员需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三、原材料与辅料
1. 食品原材料和辅料:
- 检查食品原材料和辅料的来源是否合法,要求有相关的证明文件。
- 核查辅料的用量是否符合标准,禁止超标使用或滥用添加剂。
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 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
- 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加工人员和食品生产卫生管理制度、关键控制环节的监控制度、清洁消毒制度和清洁消毒用具管理制度等。
- 检查这些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如是否有相关的记录、档案等。
2. 培训与考核:
- 要求企业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其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
五、试制产品检验
1. 检验报告:
- 按规定查验试制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质量要求。
六、核查程序与人员要求
1. 核查程序:
- 核查组需依据《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中所列核查项目,采取核查现场、查阅文件、核对材料及询问相关人员等方法实施现场核查。
- 核查组由符合要求的核查人员组成,不得少于2人,实行组长负责制。
2. 观察员参与:
- 负责对申请人实施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派出需派出监管人员作为观察员参加现场核查工作。观察员需支持、配合并全程观察核查组的现场核查工作,但不作为核查组成员,不参与对申请人生产条件的评分及核查结论的判定。
3. 整改与复查:
- 在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核查组会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并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 整改完成后,监管部门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以所有问题都得到妥善解决。
七、其他要求
1. 文件与记录管理:
- 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的文件管理制度,各类文件和记录齐全、准确、可追溯。
2. 合规性要求:
- 核查过程中还会关注企业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如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
,监管部门对长沙SC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现场核查要求全面而严格,旨在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企业应认真准备并积极配合核查工作,顺利通过核查并获得生产许可证。